关于印发《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的实施细则》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〔2019〕2355号
发布日期:2019-09-24 作者: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信息来源:中山市自然资源局

为进一步落实双提升工作,提升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理效率和压缩办理时限,针对抵押权登记(首次登记)业务,我局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,全面启用《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》。届时,我局将不再收取申请人提交的其他借款、抵押担保等合同。

特此通告

 

附件:

1.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

2.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(样表)

      

中山市自然资源局        

(联系人:梁富昌,联系电话:8833920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