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双提升工作,提升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理效率和压缩办理时限,针对抵押权登记(首次登记)业务,我局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,全面启用《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》。届时,我局将不再收取申请人提交的其他借款、抵押担保等合同。
特此通告
附件:
中山市自然资源局
(联系人:梁富昌,联系电话:88339206)
为进一步落实双提升工作,提升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理效率和压缩办理时限,针对抵押权登记(首次登记)业务,我局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,全面启用《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》。届时,我局将不再收取申请人提交的其他借款、抵押担保等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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